阿里创作者,阿里创作者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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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直播带货趋于常态化,与之相应的电商管理规则也开始完善。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获悉,为优化和提升淘宝直播平台内容创作者和消费者的双方体验,阿里巴巴集团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

《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在原《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则》、《阿里创作平台管理规则》基础上合成,最大的变化是对内容创作者(包括淘宝卖家、主播达人等)的违规分类和处罚分级,按影响程度分为ABC类违规。同时,加入消费者体验指标,将直播关联订单商品的消费者反馈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去年以来,淘宝新增开通直播的商家数量同比增长近3倍,依托淘宝直播平台成长起来的一线电商主播孵化公司已逾600家,创下无数美妆品牌线上成交记录。仅今年天猫双11当日,淘宝直播带动成交就接近200亿。

面对如此庞大的一个新兴行业,阿里巴巴直播体验团队从内容交易规范、直播间风险管理、消费者体验升级等多维度优化升级,力求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体验护航。

阿里创作者,阿里创作者管理规则?

假冒商品从严处理

根据《规则》公布,违规行为分为推广假冒商品行为(即“C类违规”)、严重违规行为(即“B类违规”)以及一般违规行为(即“A类违规”),三者独立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一、 推广假冒商品行为,是指推广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或盗版商品的行为。

二、严重违规行为,是指推广假冒商品行为外,其他严重破坏平台运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推广假冒商品行为和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一般而言,创作者的违规扣分会在年底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清零。但创作者因推广假冒商品扣分累计达24分及以上的,则该年不清零,以24分计入次年;次年新增推广假冒商品扣分未达24分的,违规扣分于该年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清零,累计扣分达48分及以上的,清退创作者身份。

同时平台会对推广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创作者每次推广假冒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振,若同一创作者推广假冒商品累计达三振,将被清退创作者身份(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违规行为3天内视为1次,记为一振)。

视情节严重程度,淘宝平台还可采取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清退创作者身份等措施。

今年以来,大牌化妆品假冒伪劣案频频曝光,加上今年双11期间的“李佳琦不粘锅翻车”事件,假冒山寨商品的售卖、明星主播带货代言应该承担的责任等问题,已经成为各类渠道赢得消费者信任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因假货山寨产品众多而屡屡遭人诟病的拼多多,积累了一定用户基础后,如今也在竭力扭转平台形象。这样的形势下,淘宝直播平台此次公布史上最严假冒商品处理规则,也是借新年之际对平台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规范。

带货交易“黑幕”大肃清

就在一周前,央视新闻刚刚调查曝光了社交电商平台存在的“带货圈黑幕”现象,牵出一条已经积弊已久的“种草”灰色经济产业链。(超链接:央视揭带货圈黑幕,美妆品牌何时能避“水军”坑?)冥冥之中巧合的是,此次《规则》对淘宝平台的虚假交易、数据造假行为,也进行了明确定义及处理细则公布。

《规则》定义,淘宝平台的虚假交易行为是指:创作者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排位名次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的行为。

违规类型划分为: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与之相应的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包括:一、情节轻微,每次扣A6;二、情节一般,每次扣A12;三、情节严重,每次扣A48;四、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B48。阿里创作者,阿里创作者管理规则?

(违规行为划分及处理措施)

同时淘宝平台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清退创作者身份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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