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建设楼盘时都会建设一些地下室和车位,一般来说这些附属设施,都应该由业主自助选择是否购买,不过石家庄市赵县的福美公馆小区,现在却强制要求业主购买地下室或者是车位,两者二选一,不然不给业主办理网签。
当初这房子是在2017年家里给买的,当时售楼部那边说2019年年底就交房了,所以我们就打算结婚做婚房来用,但是这房子是从2019年的7月份才开始动工,现在也只是盖到个别楼,我们那房子只是刚挖槽 还没见到房子的样子。
看到新楼房开始动工了,按理说张子涛应该高兴才对,可是最近营销中心的一个电话,又让张子涛开始发愁了。
石家庄市赵县居民 张子涛:
现在办贷款必须得买小房,就是地下室或者车位,不买就办不了贷款。
张子涛购房时,只是交了首付,剩下的房款准备办理贷款,但是现在营销中心却要求必须购买地下室或者车位,否则就不给张子涛办理贷款手续。
石家庄市赵县居民 张子涛:
他说你要是不买 可以选择全款,全款可能是不用买了,要么你就退房。
地下室也好或者车位也好对你来说有需求吗?
没有需求,本来这房子买的时候交首付,家里人就是东借西借给凑钱买的房子,不说是特别富有,现在又弄个这个事,办不了贷款特别发愁。
既然购房者对地下室和车位没有需求,那为什么还要强制捆绑销售呢?记者来到赵县福美公馆项目的营销中心了解情况。
公司规定每家每户都得要一个车位或者是小房。
那当时也没说要买小房啊
还是归根到底是那个人(销售人员),他怎么跟你承诺的与售楼部关系不大,协议上写着呢,白纸黑字上面写着呢。
记者在张子涛出示的认购协议上看到,购买的房屋,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认购储物间,如不认购储物间,属于乙方也就是购房者违约,甲方可以另行出售。
这份认购协议的甲方是赵县福美公馆营销中心,张子涛首付款的收据上也盖有赵县福美公馆营销中心的收据专用章,但没有任何有关开发企业的名称。那这份认购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开发商的这种销售显然属于一个违法销售行为,因为根据我们相关的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才能够进行商品房的销售,在此之前开发商所有的销售,都可以到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那在这种情况下,销售企业是否可以强制要求购房者购买地下室或者车位呢?
显然是侵犯了购房者自主交易和公平交易的权力,而且据我们所知在实践过程当中,开发商的捆绑销售,捆绑装修合同捆绑车位等等,都属于变相涨价或者是规避限价行为的一种措施,这样的一个行为,显然也应该受到住建部门的严肃查处。
公然违规、捆绑销售,而且还以退房或者不能贷款为由相要挟,这算盘打的可真够精明的。现在张子涛已经将这一问题,向当地住建局进行了反映,我们栏目也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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