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反垄断法,美国反垄断法的自我优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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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美国参议院反垄断和消费者权利小组委员会主席、民主党人艾米·克洛布查(Amy Klobuchar)和参议员、共和党人查克·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共同宣布,提出一项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重大反垄断法案——《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The 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 )。

美国反垄断法,美国反垄断法的自我优待行为?

据悉,该法案被视为美国两党能否将对科技行业日益增长的不满转化为新法律的风向标。克洛布查和格拉斯利将引入两党立法,给占主导地位的数字平台建立规则来恢复在线竞争。

在外界看来,该法案将对亚马逊、苹果和谷歌等科技巨头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些公司都经营自己的商品或数据市场,经常被批评通过自我优待来攫取利益。

例如,苹果被质疑在Tidal 或 Spotify 等竞争对手的App Store搜索结果中投放 Apple Music广告。旅游或本地搜索网站如Yelp和Tripadvisor抱怨曾经谷歌操纵搜索结果以支持其谷歌地图工具的主要位置。

具体而言,《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将制定明确、有效的规则,保护竞争和在主要在线平台上开展业务的用户,包括禁止占主导地位的平台滥用“看门人”权力,偏袒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使竞争对手处于不利地位;或以严重损害竞争的方式歧视使用其他经营者。

不仅如此,这一法案禁止占据主导地位平台对小企业、企业家和消费者实施损害竞争的行为,比如阻止平台产品和服务的互操作性;要求购买平台商品或服务以换取优先投放;滥用商业数据进行竞争;以及操纵搜索结果偏向自身等。

法案还将给予反垄断执法机构强有力、灵活的工具,以阻止违规行为,并在主导平台从事非法行为时追究其责任,包括重大民事处罚、寻求广泛禁令、紧急临时救济的权力,甚至可以没收高管薪酬的权力。

对于最具经济意义、拥有大量用户的在线平台,法案针对的是自我偏好和歧视性行为等有害行为,但允许凭条进行创新、开展业务和从事有利消费者的行为,比如保护用户隐私和安全,防止非法行为以及维护用户安全的在线体验。

克洛布查尔表示,“随着占主导地位的数字平台越来越倾向于他们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必须制定政策以确保小企业和企业家仍然有机会在数字市场上取得成功。该法案将做到这一点,同时还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在线选择的好处。”

“随着大型科技公司多年来的发展和发展,我们的法律没有改变以跟上并确保这些公司公平竞争。这些公司继续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和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着我们所看到的内容以及我们在互联网上的参与方式,”格拉斯利说道,“如果大型科技公司以歧视性方式行事,则需要对其负责。我们的法案将有助于创造一个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并确保小企业能够与这些平台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小组委员会主席大卫·西西林 (David Cicilline) 也曾提出一项同名类似法案。西西林的法案禁止占主导地位的在线平台从事歧视性行为。立法者担忧成为数字市场的“看门人” 的少数在线平台,可能会出现优待自家产品或排斥、削弱竞争对手的行为。

目前,西西林提交的法案仍未获得美国众议院通过。

综合/编译:南都记者黄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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